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您好! 欢迎来到BWIN必赢官方网站

微博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电话:400-123-4567

您的位置: BWIN必赢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7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同时征求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1992年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在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的基础上修订的。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按单位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主要的考核指标系从1998、199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汇总数据中检索、分析、测算而确定的。其中业务成果项供资质考核时备用,不作硬性要求。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三类;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三类。

  取得工程勘察三项专业中任意两项的专业类甲级资质即可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类包括岩土工程的所有项目。

  四、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设级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设置级别。

  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原工程设计分级标准中水利、铁道、公路、林业、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为勘察设计合一,调整后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这些行业均未考虑勘察的技术要求,承担这些行业的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

  六、工程设计行业由原来的30个行业调整合并为21个行业。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各行业制定了统一的考核指标,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专业配备要求。

  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专业配备由主导工艺、土建及公用专业或主要专业、附属专业组成。工程设计单位只具备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技术力量的,仍可申请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但须在工程设计证书中单独注明限定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

  八、工程设计单位若能满足某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1/3以上类型所需的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要求, 并同时满足该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或附属专业要求,即可申请该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否则,只能申请该行业限定工程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九、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市政公用、公路、铁道等行业任一行业中桥梁、隧道工程设计类型的甲级设计资质,即可承担其他两个行业桥梁、隧道工程甲级设计范围的设计业务

  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经验分享

  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经验分享

  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经验分享

  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经验分享

  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经验分享

  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经验分享

  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经验分享

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图1)

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图2)

  更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