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5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三)福成镇。福合路设零售点1个、福北路设零售点1个、西村老路设零售点1个、红境塘村委设零售点1个,海陆村委设零售点1个、畔塘村委设零售点1个、宁海村委设零售点1个、花铺村委设零售点1个。 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期限,为申请单位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之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 为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北政布〔201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将2023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三)福成镇。福合路设零售点1个、福北路设零售点1个、西村老路设零售点1个、红境塘村委设零售点1个,海陆村委设零售点1个、畔塘村委设零售点1个、宁海村委设零售点1个、花铺村委设零售点1个。 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期限为申请单位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之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 (四)零售店(点)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不得布置在地下室、桥下及涵洞、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布置在两层建筑物时,其正上方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零售店(点)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毗邻墙体应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零售店(点)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者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墙; (五)零售店(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采用搭棚形式设置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选用材料的耐火等级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且不应低于;选用集装箱时,应选用侧方开口的铁质集装箱,禁止使用含泡沫夹层及向内开门的集装箱。 (六)零售店(点)不应有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通过、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跨越、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 (七)零售店(点)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八)零售店(点)应配备至少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张贴明显的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 (九)零售店(点)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需要在2023年春节期间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4日止,持申请材料到银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北海市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银海区人民武装部旁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0号窗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发放受理通知书。 早上开始按照禾沟村、海陆村、西村老路、宁海村委、畔塘村、红境塘村、福合路、福北路、花铺村委、平阳村委、赤壁村委的顺序进行现场抽签(具体日期会提前通知申请人,并到点等候)。 按照相应零售点位报名的数量投放有中签标识的签及空白签,申请人按报名顺序抽签,抽中有中签标识者为中签人。未中签的,当场退回申请材料,不再受理。中签者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退回申请材料,不再受理,相关点位不再设置。 6.以上材料内容必须详细准确、线的白纸张竖式打印、书写或复印,要求字迹工整、清晰、规范、无涂改。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 申请材料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应急局职权范围的,将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后,在截止日前再提交申请。 各申请单位中签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销售“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及过期产品。一经发现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交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并吊销其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