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4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兴桥镇兴城逸品5#503、504装潢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4工程内容:本工程为兴桥镇兴城逸品5#503、504装潢工程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投标时提供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2本次交易报名费为300元、投标保证金2000元。本次交易报名费和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期限内汇到指定账户(账户名:射阳县兴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64,开户行:农行兴桥支行)缴款事由注明:兴桥镇兴城逸品5#503、504装潢工程标段,缴款人必须和报名人(企业)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在规定时间内缴款成功的视为报名有效 4.3投标时提供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的社保缴纳凭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缴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