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8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BWIN《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学习笔记04:建筑空间与《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相比,《规范》变化:一是层高提高到3米;二是卧室起居室净高提高到2.5米;三是明确了局部净高面积占比。 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部分内容,与最新的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冲突,部分室内环境,建筑设备部分废止了。 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2的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5.5.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层高为什么要改?一是会涉及到投资成本;在国际上,把室内净高定位2.40m的国家和地区很多,如:美国、英国、日本和我国的香港地区。改到2.5已经比这些国家和地区标准高了。二是节能环保性价比(建15层就会少一层);关系到住宅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三是涉及到一系列配套问题。把层高相对统一,在住宅产业化发展的初期阶段很有意义,例如对发展住宅专用电梯、通风排气竖管、成套橱柜等均有现实意义,有一个明确的层高,这类产品的主要参数就可以确定。但现在改,就会使这些参数发生新的变化。比如:层高变高了,室内新风量30立方米/小时/人的指标是不是就得提升?再如:住宅公共楼梯的踏步问题,宽不小于0.26,高不大于0.175,坡度33.94度,接受舒适性标准,按层高2.8米计,正好是16步(0.175*16=2.8)。如果改为3米,多少步?17.14步?改变是需要付出代价和成本的,有时这个还很巨大。四是代表着一种转向?不是定位普通住宅,而是追求更好的空气品质和自然通风。这个说法是一征稿中的解释。实际上,根据对空气洁净度测试的有关资料分析,不同层高的住宅中,冬季室内空气中的CO2的浓度值没有明显变化。五是还有一种说法,适应节中国人平均身高增加了的需求。这种说法也比较牵强。 厨房和卫生间人流交通较少,室内净高可比卧室和起居室(厅)低。但有关燃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厨房不低于2.20m;卫生间从空气容量、通风排气的高度要求等考虑也不应低于2.20m。另外从厨、卫设备的发展看,室内净高低于2.20m不利于设备及管线的布置。 此外,还需要注意一点是:坡屋顶内空间的使用面积不同于房间地板面积。应根据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保证卧室、起居室的最小使用面积标准符合要求BWIN必赢。 厨房、卫生间,部分标准规范有表述;但加上封闭阳台后的相邻空间表述,第一次见看,填补了空白。其中,15mm是公认的无障碍的高差重要数值指标。 1)对于有排水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房间楼、地面20mm或做挡水门槛;当需进行无障碍设计时,应低于相邻房间面层15mm,并应以斜坡过渡。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6.3.3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00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6.1.3 老年人使用的室内外交通空间,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连接,且坡度不应大于1/12。当轮椅坡道的高度大于0.10m时,应同时设无障碍台阶。 3.1.5 建筑物的底层地面标高,宜高出室外地面150mm。当有生产、使用的特殊要求或建筑物预期有较大沉降量等其他原因时,应增大室内外高差。 解析2:套内入口过道净宽,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为“不宜小于1.20 m”,一征稿中为“不应小于1.2 m”,现为“不应小于1.10 m”。 解析4:现此“净宽”规定,还有一个BUG,就是不适用于老年人住宅等。在《老年人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T 50340-2016第6.6.1条中规定:老年人住宅和公寓套内过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0m。对通道宽度更高的要求,是为了使老年人更便于借助拐杖、轮椅或在他人介护下行走。所以,如果是老年人住宅,其设计可参考此规范执行。实际上,其它相关内容也有,老年住宅单人卧室是10平。等等。 5.2.1 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1 卫生间、浴室和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等墙面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高度宜距楼、地面面层1.2m。 5.3.4 有防水设防的功能房间,除应设置防水层的墙面外,其余部分墙面和顶棚均应设置防潮层。 2 墙面防水层应覆盖由地面向墙基上翻300mm的防水层;洗浴区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m,非洗浴区配水点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20m;当采用轻质墙体时,墙面应做通高防水层; 解析3:应有放置洗衣机的位置及使用条件。——能否做为验房标准,可以!具体方法是“四看”。即:重点看洗衣机的给水设施(专用给水接口)+排水设施(专用地漏)+防溅电源插座+区域。 标准支撑:《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中第5.4.6条规定“每套住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及条件”,卫生间是多数住宅设置洗衣机的地方,洗衣机具有瞬间集中给水排水的特点,如没有专用的给水排水接口和地漏,容易产生排水不畅的现象。同时,由于洗衣机位于多水区,因此卫生间设有洗衣机时除有专用的地漏外,还应有专用的给排水接口和防溅水电源插座。 解析4:阳台分户隔板:各套住宅之间毗邻的阳台分隔板是套与套之间明确的分界线,对居民的领域感起保证作用,对安全防范也有重要作用,在设计时明确分隔,可减少管理上的矛盾。 5.8.1 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2 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3 栏杆高度应从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当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时,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中明确说明,凹口处容易形成涡流,受污染的空气不容易消散,起居室、卧室若朝向凹口开窗,容易使得空气在户间交叉流动,造成串味和疾病的传播。 总之:“建筑空间”的“套内空间”部分,亮点比较多,至少有三个突破点:一是层高3米的规定;二是卫生间淋浴区墙面防水2米的规定;三是相邻空间高差的规定,等等。 外廊:是指居民日常必经之主要通道,不包括单元之间的联系廊等辅助外廊。从调查来看,严寒和寒冷地区由于气候寒冷、风雪多,外廊型住宅都做成封闭外廊(有的外廊在墙上开窗户,也有的做成玻璃窗全封闭的挑廊);另夏热冬冷地区,因冬季很冷,风雨较多,设计标准也规定设封闭外廊。故本条规定在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做封闭外廊。由于沿外廊一侧通常布置厨房、卫生间,封闭外廊需要良好通风,还要考虑防火排烟,故规定封闭外廊要有能开启的窗扇或通风排烟设施。 解析一: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梯段最小净宽是根据使用要求、模数标准、防火规范的规定等综合因素加以确定的。这里需要说明,将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梯段最小净宽定为1.00m的原因是:①为满足防火规范规定的楼梯段最小宽度为1.10m,一般采用2.70m或2.60m(不符合3模)开间楼梯间,楼梯面积较大。如采用2.40m开间楼梯间,每套可增加1.00m2左右使用面积,但楼梯宽度只能做到1m左右;②2.40m开间符合3模,与3模其他参数能协调成系列,在平面布置中不出现半模数,与3.60m等参数可组成扩大模数系列,有利于减少构件,也有利于工业化制作,平面布置也比较适用、灵活;③据分析,只要保证楼梯平台宽度能搬运家具,2.40m是能符合使用要求的;④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1999年经与公安部协调,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规定了“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净宽可不小于1m”。但其他的住宅楼梯梯段最小净宽仍为1.10m。 分析原因:一是首末位置容易误判;二是同一梯段首末两级踏步的楼面面层厚度可能不同,造成高低不等。但这个标志具体是什么?并未找到更多资料。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GB/T 10000资料,换算成男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穿鞋后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20mm=1026.80mm,因此对栏杆的最低安全高度确定为1.05m。对于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由于人们登高和临空俯视时会产生恐惧的心理,而产生不安全感,适当提高栏杆高度将会增加人们心理的安全感,故比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要求提高了0.05m,即不应低于1.10m。 4.2.3似应放到4.2.6后面,更集中和合理一些。而且,不应紧邻卧室布置,此条对小套型住宅,难以满足。 解析1:原先是“七层及七层以上”改为“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现改为“二层及二层以上”。 原因:一是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增速加快,住宅的电梯配置标准太低已是不争的事实。已有许多省市根据当地普通住宅的适老性要求,在地方标准中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全面提高相关国家标准的时机已经成熟。目前,提高住宅电梯的设置标准,已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二是按照传统的住宅技术经济指标测算,电梯占住宅的土建成本比例偏高。随着住宅整体设备配套水平的提升以及住宅性能质量的全面提高,住宅总体价格提高的同时,电梯占住宅售价的比例相对减少,提高住宅电梯的设置标准,已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住宅建设标准适应市场需求的合理定位。三是适当提高住宅电梯的设置标准,可以有效引导住宅设计新的方向。 BUG: 大单元问题:“住宅单元”的定义是“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如果弄个10套、20套,然后用长廊接连,装上二部、三部电梯?这是不是一个BUG? 1.我国1954年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居住房间在五层以上或楼板面高出地平线公尺时,应有电梯设备”。 2.但是,1987年《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了“七层(含以上)应设电梯”。由于降低了标准,并且执行不力,很多城市大量出现七层、八层甚至九层、十层都不设电梯的住宅。这些住宅给城市居住生活带来的不便十分严重。 3.1999年《住宅设计规范》,重申“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5.2005年以来,不但未发现七层以上不设电梯的住宅,反而越来越多的4~6层住宅也设置了电梯。 本次修改提出了可容纳担架电梯的建筑设计参数。一征稿中,阐述论证依据如下:各地急救中心使用的担架(车)没有统一标准,无法进入住宅电梯的主要原因是担架(车)尺度过大,不能直接作为住宅设计的参数。因此,必须先确定切实可行的急救担架最小参数。课题研究结论是,用于入宅急救的担架应以铲式担架尺寸为基础改型为削角担架。削角担架参数为:担架总尺寸:1.80m×0.45m,距担架两端0.38m处开始向内收缩,两端把手缩至0.2m宽(如图),该尺寸满足人体最小平躺尺寸要求,覆盖了我国人体身高95%的范围。依据急救担架参数,确定了普通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轿厢最小尺寸为1.50m×1.60m,即可利用对角线kg型号,这样新建、改造住宅代价均较小,容易实现。同时要求电梯井道宽度要留有适当余地,净尺寸不小于2.20m×2.20m;电梯门洞开门净宽不小于0.90m,便于担架车出入。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应符合以下建筑设计参数:1、井道净尺寸≥2.20m×2.20m;2、轿厢短边净尺寸≥1.50m,长边净尺寸≥1.60m;3、电梯门净宽≥0.90m;4、削角担架最小尺寸值为:1.80m×0.45m;5、侯梯厅深度≥1.80m。 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应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按钮时,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控制消防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具体见《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11)及《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Ⅵ类电梯》(GB/T 7025.1-2008)(ISO/DIS 4190-1:2007,IDT)等相关规定。 相关内容,出自如下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等。 解析二: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门厅、过厅如设置两道门,门扇同时开启时两道门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当乘轮椅者在期间通行时,避免在门扇同时开启后碰撞轮椅,因此对开启门扇后的最小间距作出限定。 解析三:公共出入口处应有标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在住宅建筑设计中,有的对出入口门头处理很简单,各栋住宅出入口没有自己的特色,形成千篇一律,以至于住户不易识别自己的家门。本条规定要求出入口设计上要有醒目的标识,包括建筑装饰、建筑小品、单元门牌编号等。 4.2.10共用空间设施,全文出自《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基本没有大的变动。 为了进一步提升住宅楼房信报箱设置的实效性,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质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当前住宅楼房实际BWIN必赢,结合我司业务实践,建议将现有“住宅信报箱”改为“住宅综合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楼房信报箱》(YZ/T 0061)《住宅信报箱》(GB/T24295)《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等专门标准规范和《住宅楼房信报箱验收工作程序》等具体工作规定,并多次修订;《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等综合标准规范中,也对信报箱这一住宅必备设施提出了明确建议要求,等等。这些都有利地促进了住宅信报箱建设,改变了先前我国住宅信报箱发展滞后,居民基本通信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局面。 一方面,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通过与新建住宅“捆在一起抓”这种有效办法,虽然使新建住宅安装率低的问题得到明显改观,但老旧小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安装率,仍然十分欠缺,有的甚至还是空白。 另一方面,随着网络、手机等的普及,居民收发信件总量、订阅纸媒总量等,都呈悬崖式下降。这使得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信报箱,利用率受到了削弱,有的甚至成为了摆设,居民一年难得打开几次。 即现状就是:建好的,利用不好;很多等待建设的,可能还要步建好后利用不好的后尘;更有广大农村这一信报箱的覆盖盲区亟待关注! 当前,居民的快递需求迅猛发展。而信报箱基本上只具有“信”和“报”两大功能,完全对接不上。由此导致了:既有的信报箱用不了浪费无用,居民又苦于邮寄储存包裹业务不方便之苦。近年来,国家邮政局出台了《智能快件箱》(YZT0133)《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YZT0150)等标准规范,加强了智能快件箱建设指导,有效缓解了居民“取件难”的问题。但建设的智能快件箱,很多则不具备收普通信件特别是取订阅报纸杂志、接受传票缴费通告等的功能。如何把两者结合起来,缺少具体的统筹、规定和办法。 1.综合“住宅信报箱”和“智能快件箱”两者功能,统一研究、规划和建设具有收信、订阅报纸杂志、接收快件包裹等的“住宅综合服务箱”,(或将“住宅信报箱”功能整合到“智能快件箱”上),既保障公民通信权利,又减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审核、投入等方面的社会资源浪费。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原文:建筑内的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条文说明:本条未对“垃圾道”做出规定,因为住宅中设置垃圾道不是主流做法,从健康、卫生角度出发,住宅不宜设置垃圾道。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中,有“垃圾收集设施”的表述。但条文说明中又说:4 垃圾道在住宅中已被取消,对于多层住宅袋装垃圾应在室外设固定的存放地点,此内容在环境性能指标里有要求。对于高层住宅BWIN必赢,袋装垃圾在每层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垃圾收集空间或垃圾间的设置应满足卫生要求,应避免浊气、虫蝇的滋生,避免对住户的生活造成影响。 解析1:实际遇到问题:位置不便,在邻居家安装,或吊装侧面。用“安全且方便操作”判断,又不完全正确。应规定开口视线:此外,还有一个结构异响的问题。比如:格栅板,遇风啸叫。 解析1:太阳能热水系统,有相关具体验收标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中的:17.4 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 解析2:光伏,主要参照《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51368-2019);《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JGJ/T 264-2012),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