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26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随着紧张的期末考试的落幕,孩子们也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暑假。神兽出笼,家长头疼!不少家长都考虑让孩子上个暑假补习班,但是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不仅要考虑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还不能忽视其消防安全问题。7月9日9:00--10:00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FM99.9《城市进行时·苍洱消防之声》 2021年3月15日,大理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大理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发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大理市消防救援大队 大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教体联发﹝2021﹞47号),这份文件当时已下发到了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4月15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也共同发文《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函﹝2021﹞51号)。 据统计,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共有202家,经现场检查,其中场所使用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有93家,场所使用面积小于250平方米(含本数)的有109家。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不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不明确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完善,未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 2、建筑防火不达标:违规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培训机构楼层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3、安全疏散条件不达标: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低于3平方米;疏散楼梯少于2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疏散通道、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未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4、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维护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与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 5、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安装电气过载断电保护装置,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 1、建筑防火:场所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居民住宅、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场所内严禁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2、安全疏散:场所安全疏散宽度、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内,应有楼层平面示意图和连续的疏散导向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房间外窗不应设置防盗网、灯箱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消防器材:灭火器设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每个楼层应在易于取用的部位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灭火器设置点设置2-5具4公斤以上ABC类干粉或水基类灭火器。 4、消防设施:应当按国家规范规定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按国家规范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议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5、用电安全:场所内电源线路、插座及灯具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应设置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并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其他消防技术要求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