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06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BWIN网站【IBE】消防电源的供电回路需要独立进户吗?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其中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10.1.9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扩大化理解。以为把电气系统拆的越细才能安全,这是典型的无知思考。有网友画了个理想的图,何不做个单独的消防发电集团、消防国家电网、消防高压配网、消防变电所和消防低压配电岂不更安全可靠? 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是依托系统所有构成的安全度的组合,电源、线路、设备、保护措施、冗余的配置都是缺一不可的内容。对于一个项目来说,电气消防是一个产权单位的内部问题BWIN必赢,不应过分扩展至市政或者产权外部。更不合适造成一常一消的分别供电结果。过度拆分专用消防只会造成造价的浪费、维护的困难、系统的不合理,甚至容易导致额外的事故,得不偿失。 1、根据我国建筑行业的上下级承接原则,建筑物划分需依赖规划的前置原则,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最小为建筑单体楼号,因此每栋建筑物的防火的确定也是应该根据划分后的规划楼号来划分。 3、特级负荷(应急电源)的接驳应从应急电源本地直接引接,例如柴发或UPS处,备用电源的用电负荷不应接入应急电源供电回路。 4、普通的一二级负荷的供电属于正常电源与备用电源的供电关系,其备用电源由市电提供时,消防非消防可由低压配电间处分开,其备用电源由发电机提供时,由于规范并没有规定消防负荷应设置专用回路的分开点必须在变电所内,需结合建规或通规执行,同为备用负荷的消防与非消防供电常规也可由单体的低压配电间处分开。 1、一个住宅小区,每个单体住宅楼就是一个建筑物防火的最小单元,其单体建筑物的低压配电间也是消防与非消防负荷供电必须分开的位置。也就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所规定的: 2、对于公共建筑物,常见有大底盘车库将变电所与各单体地上建筑物联通,此时的底限原则仍然是地上建筑单独划分的楼号单体,如设置有其单体总低压配电间,也可从本配电间处分开消防非消防回路。但如果消防负荷容量较大,配电合理时,也推荐从变电所处直接分开。发电机接入时,建议由发电机直接接入变电所低压母线段进行切换后再分配。 3、超高层或大型多业态公共建筑物,往往具备多个变电所和低压配电间,可能也存在共用的柴油发电机,此时各业态单体需要按自身建筑单体进行配置,有变电所的从变电所处分开,无变电所的单体,从单体总低压配电间分开。避难层设置的变电所也可以正常分别供出消防BWIN必赢、非消防负荷。但上述场所的柴油发电机配电柜处可仅分出应急电源母线段(供特级负荷使用)和备用母线段(供一二级负荷使用),在各单体变电所或避难层变电所处再分开同负荷等级的消防、非消防负荷即可。,即特级负荷母线段可馈出特级消防BWIN必赢、非消防负荷,备用母线段可馈出一二级消防、非消防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