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15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微提醒 人民防空知识你知道多少?人民防空是政府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后果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简称人防。它同要地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国土防空体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从今天起,莒南县人防办在这里为广大市民普及人防知识。 答:人民防空在我国简称“人防”。它是动员和组织城市居民采取“走”、“藏”、“消”,以阻碍敌人空袭兵器发挥和消除空袭后果为手段的防空。走就是疏散,在临战前组织城市人口疏散和重要经济传递空袭的搬迁,以避免和减少空袭时的不必要损失;藏就是隐蔽,在敌人对我实施空袭时,及时发放和传递空袭警报,组织留城人员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转入地下,减少损失;消就是消除空袭造成的后果,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和人民群众消除沾染、清障通道、抢救伤员、抢修通信、供水、供电等系统,保证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更好地支持反侵略战争。人民防空具有长期性、人民性和兼容性的特点,即人防工程和人防专业队伍要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准备,人防工作需要全民众的支持与参与;人防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组成部份,同时具有加强战略和促进经济建设及城市发展职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份”,第六条规定:“国务院、中央这国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25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人防工程是由人民妨空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的国防工程,是战时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安定,是国防工程的组成部分。 答:构筑人防工事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藏”的问题。地下建筑本身就具有很高的防护能力,地下空间的开发,只要结合人防需要,稍加投资,就可以得到平时和战时都能够使用设施,收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战备效益”,不但有利于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城市建设和城市整体经济实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在全国人防系统内,通常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简称为“结建”。 答:《人防法》所说的“民用建筑”,是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这里说的“民用建筑”是区别于“军事建筑”和生产性工业建筑而言。 答:防空地下室,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它不同于普通地下室,必须具备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各种要素条件要求,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防护能力。 答: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先后颁发了一系列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下室的规定,早在1955年12月,国务院就作出了关于城市民用建筑应当结合基本建设修建二级防空洞的规定。此后,1978年12月中央通知和1984年7月国务院、颁发的《人民防空条例》中,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又作了新的规定。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人防法》再次对结建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 答:《人防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用一笔较少的投资取得战备、社会、经济效益的好办法,而且可以大大节省城市用地,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战时是保障城市居民就近就是掩蔽,减少伤亡损失的有效途径,平时又是抗震救灾保持地面建筑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各级领导爱民、为民、安民的具体体现。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这种利国利民的办法,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答:《人防法》、《人防条例》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就地就近、自建为主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建。所需资金列入基建项目的概(预)算之内,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答: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同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切实抓好防空地下室的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在审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时,应当由省、市、县(区)人防办对防空地下室建筑进行审核。未经人防办审核,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建筑项目计划,规划部门不得划红线,不得发给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产权证。 答:《人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必须与地面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这是因为防空地下室与地面建筑是一个统一整体,其设计和施工必须同步进行,一并考虑。不能等地面建筑搞好了,再建防空地下室。 答:防空地下室建在楼底下,可以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有效保存战争潜力。战时遇到敌方空袭时,楼上人员和附近居民出入方便,可以就地就近疏散。防空地下室建在楼房底部,对航弹的直接命中和早期核辐射、核沉降却有效好的防护效果,可以大大地减少人员的伤亡损失。修建防空地下室还可以增强楼房稳定性,提高地面建筑物的防灾抗毁能力,能有效地减少轻地震所造成的危害。修建防空地下室可以增加楼房的使用面积,节省地皮,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答:结合城市建设修建人防工程,是国防建设的需要,也是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法律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不仅利国,而且利民。从经济上来说,也是非常合理的,能够节省地皮,减少征地费、拆迁费,大大降低造价。一般单建一平方米人防工造价3000元以上,如果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一般每平方米1500元左右,所以结建形式一直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答:在二战期间,世界上只有十几个国家搞民防工程建设(国际通常把民间防空、防灾工程,简称“民防工程”)。二战结束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重视民防工程建设,现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民防工作。许多国家不惜花费巨资修建民防工程。据国外公布的资料,美国修建的工事可容纳1.2亿人,占总人口的 57%BWIN官网。俄罗斯修建的工事可容纳1.8亿人,占总人口的68%。瑞士、瑞典修建的工事可容纳总人口的85%,以色列修建的工事可容纳总人口的100%,日本修建的地下街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现在各国民防机构都具有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及防突发事件的双重职能,在抢险救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答:被誉为“世界花园”的瑞士,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上被确认为永久中立国,在此后1 80年无战争的情况下,瑞士是欧州仍至世界最关心防御的国家之一。瑞士将民防称为“不带抢的国防”,其人均投入在民防工程建设的资金相当于美国的36倍。瑞士民防法规定从20—60岁的男女公民一律接受民防训练,他们认为单靠军队不能搞好国防,必须在保护老百姓方面有所作为,加强民防建设是人类生存下去的唯一途径。 答:人民防空事业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神圣事业,是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造福工程。同时人民防空又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公民的理解、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才能搞得好。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防范和减轻战争空袭危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科索沃战争血与火的教训告诫人们,人民防空与人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与国家的安危紧密相连。国家没有安全保障,经济就会遭受破坏,人民群众就难以安居乐业。只要世界上存在军事威胁,就不能停止人民防空建设。《人防法》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这条规定不仅意味着人防与每个公民的直接关系,而且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答: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通常称附建式人防工程,也叫结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掘开式工程又分为单建式和降低成本的附建式两种。人防工程按战时功能分为指挥通信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他配置工程BWIN官网。人防工程按平时用途分为地下宾馆、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场所,地下医院、地下车间、地下仓库等。 答:在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向计划主管部门申请民用建筑项目后,到规划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同时到人防办领取《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按照要求,将应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编入设计任务书和投资计划中,向计划部门报批立项。 答:在方案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办理委托设计时,应将应建的防空地下室纳入其中。确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条件不宜就地自建的,可向人防办提出易地建设申请,方案设计完成后,应及时将方案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报送人防办审核。组织方案会审时,应通知人防办工程技术人员参加BWIN官网,然后,建设单位持人防办对方案设计的批复向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