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03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BWIN必赢【建标知网】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 51141-2015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评价,推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3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及其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文化等特点,对规划与建筑、结构与材料、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施工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为确保建筑设备和系统高效运行,定期对建筑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环节提出改进措施的工作。 3.1.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应以进行改造的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作为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中的扩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改造后建筑总面积的50%。 3.1.2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应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 申请评价方应对建筑改造进行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的改造内容,选用适宜的改造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对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BWIN、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核查。 3.2.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指标体系应由规划与建筑、结构与材料BWIN、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设置了加分项。 3.2.2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应对全部7类指标进行评价。 3.2.4 当既有建筑结构经鉴定满足相应鉴定标准要求,且不进行结构改造时,在满足本标准第5章控制项的基础上,其评分项应直接得70分。 3.2.6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应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应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3.2.7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的总得分应按式(3.2.7)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应按表3.2.7取值。 3.2.8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评价结果应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当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应分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4.1.1 既有建筑所在场地应安全,不应有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不应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且不应有超标电磁辐射、污染土壤等危害。 4.1.4 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规定。 2 场地内无障碍设施完善,且与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要求,得3分。 4.2.2 保护既有建筑的周边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既有构筑物、构件和设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3 机动车停车设施根据机动车使用性质及车辆种类进行合理分区,或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得2分。 1 居住建筑场地绿地率达到25%,得2分;达到30%,得4分。公共建筑场地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之和与场地面积的比例达到25%,得4分。 2 场地绿化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且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2分。 4.2.6 优化既有建筑的功能分区,室内无障碍交通设计合理,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筑功能空间分区合理,交通流线 建筑室内无障碍设施完善,且与建筑室外场地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要求,得3分。 4.2.7 改扩建后的建筑风格协调统一,且无大量新增装饰性构件,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4.2.9 合理采用被动式措施降低供暖或空调能耗,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严寒和寒冷地区,在建筑入口处设置门斗或挡风门廊,且居住建筑设置保温门或公共建筑设置自控门;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合理采取外遮阳措施,得4分。 2 对于居住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夏热冬暖地区达到10%,夏热冬冷地区达到8%,其他地区达到5%,得2分;对于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的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达到75%,得2分。 2 由围护结构形成的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比原有围护结构的降低幅度达到35%,得10分;达到45%,得15分。 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得12分;围护结构中屋面、外墙、外窗(含透光幕墙)部位的热工性能参数优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值5%,各加1分,最多加3分。 4 由围护结构形成的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不高于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计算值,得12分;降低5%,得15分。 4.2.11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优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4.2.12 场地内无环境噪声污染,评价总分值为5分。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规定的限值,得2分;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规定的限值5dB(A),得5分。 4.2.13 建筑场地经过场区功能重组、构筑物与景观的增设等措施,改善场区的风环境,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3分; 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有关规定,得2分。 4.2.15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相关要求,评价总分值为5分。噪声级达到该标准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5分。 4.2.16 采用合理措施改善室内及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效果BWIN,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居住建筑中,起居室、卧室的窗地面积比达到1/6,得4分;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70%以上面积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要求,得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