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您好! 欢迎来到BWIN必赢官方网站

微博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电话:400-123-4567

您的位置: BWIN必赢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漫谈 迷失在建筑与暖通之间

发布日期:2023-12-14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漫谈 迷失在建筑与暖通之间民用建筑设计行业里,建筑和暖通专业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责。既然如此,还有什么东西居然可以堂而皇之地迷失在建筑与暖通之间呢?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那迷失的就非通风(注意,本文说的是平时通风)莫属了。这话从何说起呢?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通风是暖通专业的事情。但实际上,通风是建筑自身必备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是建筑师首要考虑的设计要素之一。所谓通风,“风”本是客观存在,如何按照人的需求或者说意愿“通”过建筑,才是规划和建筑设计的目标。大而言之,于规划设计,古往今来讲究“风水”;于建筑设计,自然通风不可或缺。可在现实生活中,对很多暖通设计师来说这件事情又反过来了,项目组内常见的场景是这样的——这个建筑上空调吗?不上,自然通风。哦(潜台词就是:通风是建筑专业的事情BWIN官网,与我不相干了)……。在南方非采暖地区,尤其是在温和地区,一个建筑如果不设置空调设施,那么,除了法定的防护通风、消防通风,以及地下室、车库、设备用房等附属房间的常规通风之外,暖通专业的无所事事似乎也就顺理成章,久而久之大家似乎也都习以为常了。

  这里的问题就在于,如果说外窗(包括天窗,下同)是几乎所有地上建筑的标配,那么,是否设了外窗,建筑就算具备了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就能达到建筑通风所理应实现的功能目标呢?

  接下来的第一个问题是,怎样才算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判断的标准其实是明摆着的:其一,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2019第7.2节“通风”、以及《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2016第8章“自然通风设计”的相关规定;其二,适用的建筑设计标准,例如对于商店建筑,《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第4.1.11条、第6.1.1条等(这两个条文规定内容的重复实际上也表明了建筑与暖通两个专业在通风设计问题上的协作关系);其三,适用的绿色设计标准和节能设计标准,例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 -2010第6.4节“自然通风”、《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20第4.4节“自然通风设计”的相关规定(上述三个方面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但凡有重复之处BWIN官网,应以要求最严苛者为准)。于是,理论上说,建筑师应据此进行自然通风设计,或判断所设计建筑的自然通风条件是否合规(良好),或者,在某些情形下,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完全满足上述规定要求时,协调暖通专业采取相应的辅助措施即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第二个问题是,通风所理应实现的功能目标是什么?这个问题要是往大里说,已经触及到了建筑的本质或者说广义上的建筑设计的初心。远的就不去说了,当代建筑大师约翰·波特曼一语中的:建筑是实质的空间,空间的本质是为人服务——这个“为人服务”内涵颇广,从现实的角度讲,《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开宗明义提出的“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更接地气一些。如还嫌宏观笼统,那就再具体一点,回到通风问题上,则如《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总则所言,是为了“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谁来保证呢?建筑和暖通两个专业共同保证。怎么保证?行业内默认的规则是,建筑专业自然通风设计于前,暖通专业机械通风设计于后,如果两个专业都设计得中规中矩、相辅相成,结果自然是皆大欢喜。但要是不然呢?比方说,建筑师会主动意识到建筑设计中(或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自然通风的不足,并协调暖通设计师设法加以弥补吗?没有的话,暖通设计师会主动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吗?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NO,那么,通风去哪儿啦?岂不就迷失在建筑与暖通之间了吗?遗憾的是,这样的迷失并不少见。手上刚好就有这么一个实例:

  某一类高层,地处温和地区,地上1~5层裙房为商业,平面尺寸约100mx46m。周边开窗,中间均布了两个贯穿各楼层的中庭。咋看自然通风没问题了吧(暖通设计师多半也是这么想的)?但要细看一下问题就来了:首先,1层(生鲜超市)只有近一半外墙临空(坡地)BWIN官网,这就几乎丧失了空气自然对流条件;2层沿四面外墙遍布小商铺,由此又形成了通风不良的大片内区;3~5层现空置,但待商户入驻后大概率还将进一步分隔,阻断原有的自然通风路径。更加惊人的是,本指望用来改善内区通风条件的两个中庭出屋面后,顶部为了满足上部建筑的防火要求而用防火玻璃覆盖严实,未能形成原先设想的那种(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第8.2.2条的)通风中庭。暖通设计师倒还没有忘乎所以,但其平时通风设计最终也只归结为设计说明中的6个字:“采用自然通风”。看多了身边类似的建筑,当然不难设想按这样的设计建成运营后的那些各利益相关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前景:室内空气品质和热湿环境较差或出现污浊、潮湿、闷热现象,购物环境令消费者不满,业主或商家不得不重新装修并增设通风或空调设施,建筑外立面的整齐美观也将因此而日渐凌乱,残破衰落之象反因其体量的高大而愈发醒目......

  事实上,当下的一些公共建筑不仅体量大、进深大,还因多种使用功能的叠加或商业需求的多样化而导致平面布局繁芜,加上外立面的巨幅广告、大面积的玻璃幕墙,等等,各种因素都有可能使得外窗功能退化,自然通风名存实亡,遑论“良好”?这样的背景事实上已经凸显了暖通专业平时通风设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暖通设计师若再视而不见或者拿“采用自然通风”来敷衍,实际上都背离了“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主旨,不利于建筑在全寿命周期内的低碳、绿色运营。就设计师个人而言,已然是一种失职;对暖通专业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羞辱呢?

  相信所有人内心里都不希望看到通风的这种“迷失”。好在一般来说,平面规整、进深不大、功能单一的普通建筑,基本都有较好的自然通风条件。然而,当建筑设计的自然通风条件有明显的欠缺(可以《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第8.2节的规定为判断标尺)且不考虑设置空调设施时,“迷失”的发生可能就在一念之间。为此,站在暖通专业的角度上,希望同仁们站高一点,用心一点,并多体谅建筑师的难处。遇到拟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于上图之初就参照适用的建筑设计标准中有关室内热环境的控制目标,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第8.2节的规定进行自然通风条件的初步评估,或按《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第6.4.1条的要求对建筑室内风环境进行计算机模拟,及早协助建筑师改进和优化自然通风系统,并在必要时按《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6.1.3、6.4.1条等规定的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机械通风或复合通风措施。

  这样的要求过高、希望很渺茫吗?的确有诸多理由不容乐观,但令人鼓舞的是,早就有人走在了前面。即便是在边远的云南,近年来一些年青的暖通设计师们也已经在部分工程中成功地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虽然这样做很辛苦,也没有额外的报酬。赞赏之余,更希望这种富于远见、创造力和职业精神的努力能得到制度性的支持——直白一点说,那就是让铺天盖地的口号、文件、标准、标签等等落到实处,从更新管理规制入手,改变传统的建筑设计各专业之间的“接力棒”工作模式,践行共享、平衡的绿色设计理念,通过优化流程、增加内涵、创新方法实现集成设计,让大自然的精灵——风,在建筑中生生不息,让人们身在室内也能时常沐浴春风。绿色建筑真实、久远的生命力,其实,往往也正在这些若隐若现、悄无声息的细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