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2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原标题: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为做好扬州市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BWIN网站,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人〔2019〕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1日~12日、5月18日~19日(相邻2个周末,共4天)。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采取先审核再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1. 个人注册或登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个人注册和报名。 2. 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老考生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首次报考人员处理。外省转入报考人员按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扬州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即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文汇西路363号五楼)。 (2)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台湾地区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3) 学位或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交教育部承认的建筑学专业学位或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不具备本文附件1或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务必尽快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下午16:00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设有手机绑定功能,每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用户。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即可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修改仅限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报考人员成功注册后,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无法修改)。用户变更绑定手机号可在注册维护模块完成。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手机推送短信业务因故取消,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信息,进行后续操作。 1. 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2.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3. 照片上传后,经系统审核通过即为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只审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及资格进行审核。 1. 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资格审核状态为资格初审结果,最终考试资格以省级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资格终审结果为准。 2.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 请事先将报名表、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依次整理后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所有纸张规格为A4纸)。 3. 现场审核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异议的,请报考人员协助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工作年限有异议的,请协助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五、考场设置及准考证打印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3日~5月10日。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在线打印准考证。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初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考试时间定于5月11日~12日、5月18日~19日(相邻2个周末,共4天),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1)。 请各地严格按照《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BWIN网站、《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和《场地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结构与设备》、《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和《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4个科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规〔2016〕1号)文件精神,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具体实施如下: 1.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为4年,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2. 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1. 统一进场时间。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应试人员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统一进入考场,开考前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其他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统一进入考场的时间为考试前20分钟。 2. 作图题考场要求。在作图题科目考试时,考点应给每位应试人员提供摆放2号图板、放置2号图纸和绘图仪器、工具的考场环境。 3. 作图题草稿纸要求。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考点按每科目每位应试人员4张准备,根据应试人员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可自备空白坐标纸参加考试,但考试后须与草图纸一同交由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1)按照《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3)的规定执行; (2)不具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 “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核。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照《201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4)的规定执行; 2.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 不具备本文附件4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需获得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五年制建筑学学士学位或五年制建筑学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具体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照《台湾地区居民参加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6)的规定执行。 2. 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核。台湾地区居民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时间登记手册》的说明见附件7。 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确认报考人员从事建筑设计实践年限时,应扣除工作中脱离建筑设计工作时间。 1. 201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我省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1日~3月11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 2.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首次报考人员处理。外省转入报考人员视同首次报考人员。 3. 凡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具体审核地点详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台湾地区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3. 学位或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交教育部承认的建筑学专业学位或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 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 不具备本文附件3或附件4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在资格审核时,务必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核首次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经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在相关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资格审核完成后,于3月18日前将首次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10、11、12)寄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3.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的宣传发动及现场资格审核等考务组织工作,及时公布本市报名方式、报名网址等相关信息,并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尤其要通过多种渠道,提醒应试人员下载阅读《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8)。 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3日~10日,应试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在线打印准考证。 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不变,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附件9)BWIN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