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您好! 欢迎来到BWIN必赢官方网站

微博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电话:400-123-4567

您的位置: BWIN必赢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10月8日起施行!成都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发布日期:2024-03-25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10月8日起施行!成都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落实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标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1〕322号)对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绿色建筑标准的相关要求,针对成都市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等级有关事项,成都市住建局出台

  成都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具体执行等级要求为:

  成都市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的居住建筑项目;“12+3”(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BWIN网站、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项目;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项目,应至少满足一星级要求。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大型公共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应至少满足二星级要求。

  超高层建筑,应不低于三星级要求;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原则上应满足三星级要求。

  同时包含公共建筑BWIN网站、居住建筑的综合类项目,以单一建筑类型执行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相应的等级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以立项阶段取得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内容为准。鼓励各区(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更高的绿色建筑等级执行要求。

  本通知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全市新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完成自审承诺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执行本通知要求。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21号)中关于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等级相关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21年12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1〕322号),要求超高层建筑绿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三星级标准(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2022年4月,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标要求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为落实上述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通知》。

  (一)执行标准。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21号)中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等级相比BWIN网站,增加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不低于二星级要求、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要求,删除原有政府投资且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执行不低于二星级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50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执行三星级要求,其余执行要求保持不变。

  (二)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全市新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完成自审承诺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执行本通知要求。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21号)中关于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等级相关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