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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IN网站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一章总则目的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建制的镇)及未设镇的县城。与其它规范的关系民用建筑设计除执行本通则外,尚应执行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BWIN必赢。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咼层;10层以上为咼层。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三、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热工设计建筑物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规定,国划分为下列四个地区:严寒地区(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wioc的地区。寒冷地区(I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一ioc、woc的地区。温暖地区(II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oc,最热月平均温度V28C的地区。第1.0.7设计基本原则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外,尚应执行下列基本原建筑和环境应综合考虑防火、抗震、防空和防洪等安全措施;九、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BWIN必赢、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建筑物除有固定座席或有尺寸排列并标明使用人数外,对无标定人数的建筑均应按有关专项建筑的设计规范核算并标明人数。公共建筑中为主体使用部分配置的辅助面积,当其面积与主体使用部分相接近,并有可能与主体使用部分同时开放作其它用途时,则该建筑物的安全疏使用人数无控制的公共建筑,应按可能最多人数计算安全出口的宽度和数量。第二章城市规划对建筑的要求第一节建筑基地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否则应设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其连接部分的最小长度或通路的最小宽度,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定的条例。基地与道路红线连接时,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红线条规定外,建筑物均不得超出建筑控制线建造BWIN必赢。基地地面宜高出城市道路的路面,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第2.1.3基地安全基地如有滑坡、洪水淹没或海潮侵袭可能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第2.1.4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基地通路出口位置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m;二、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不应小于5m;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建筑则一致:一、基地应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保人员疏散时不影响城市正常交通;二、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周长的1/6;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绿化面积和停车场面积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绿化布置应不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应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停车空间新建或扩建工程应按建筑面积或使用人数、并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在筑物内、或同一基地内、或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内设置停车空间。第二节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一、在人行道上空:1、2m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0m;大于3m;3.50m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lm;4、5m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m,并不应3m。二、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排泄雨水。注:人行道上空突出阳台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第2.2.3可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属于公益上有需要的建筑和临时性建筑,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突入道路红线骑楼、过街楼、悬挑建筑骑楼、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的悬挑建筑,其净高、宽度等应根据当地规划部门的统一规定。第三节建筑高度第2.3.1建筑高度的限制下列地区建筑高度的限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城市各用地分区内的建筑,当城市总体规划有要求时。应按各用地分区控制建筑高度;航空港、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有关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第2.3.2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的部分。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及烟囱等,在城市一般建设地区例的规定;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一章第1.0.7条第九款所指的建筑保护区、建第四节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在既定建筑覆盖率和建筑容积率的建筑基地内,如建设单位愿意以部分空地或建筑的一部分(如天井、低层的屋顶平台、底层、廊道等)作为开放空间,市规划部门制定的实施条例。第三章建筑总平面第一节建筑布局总平面设计基地总平面应根据设计任务书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对建筑布局、竖向、道路、绿化、管线和环境保护等进行综合设计。建筑布局和间距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并应符合下列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并防止冬季寒冷地区和多沙暴地区风害的侵袭。高层建筑的布局,应避免形成高压风带和风口;根据噪声源的位置、方向和强度,应在建筑功能分区、道路布置、建筑朝向、距离及地形、绿化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日照标准一、住宅应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lh(小时)。二、托儿所、幼儿园和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的主要居室,医院、疗养院至少有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基地内应设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通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各个安全出口及建筑物周围应留的空地。通路的间距不宜大于l60m。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考虑机动车与自行车共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宽度不应小于1.50m通路与建筑物间距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第三节 竖向 地面和道路坡度一、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 0.3%;地面坡度大于 8%时应分成台地,台地连 处应设挡墙或护坡。二、基地车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 0.3%,亦不应大于 8%;在个别路段可不大 于11%,但其长度不应超过80m,路面应有防滑措施;横坡宜为1.5〜2.5%。 三、基地人行道的纵坡不应大于 8%,大于 8%时宜设踏步或局部设坡度不大 于15%的坡道,路面应有防滑措施;横坡宜为1.5〜2.5%。 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设施。排水方式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确定。 采用车行道排泄地面雨水时,雨水口形式及数量应根据汇水面积、流量、道路纵坡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