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23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者享有房屋财产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房子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按照房屋产权性质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第1类: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核心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第三类: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的企业*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四类: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七类: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又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 第八类:其他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产,都归在这一类。具体有四种:其他产、代管产、宗教产和社团产。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但是还有些是单位底价买给职工的。 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经济房的价格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但是位置相对较偏,而且需提供较多证明,审批后才能购买,房号很不容易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