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25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标准信息的公开是企业和公众的迫切需求,国务院曾发文明确要求要“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 1、改革思路。将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规定,精简整合为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以下简称工程规范),逐步过渡为技术法规,实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的深度融合。 3、积极培育发展团体和企业标准。对团体和企业标准制定主体资格,不设行政许可。发布团体和企业标准,不需行政备案。 4、主动公开、积极宣传工程规范和标准。工程规范和政府标准应全文在政府网站公开,免费查阅下载。 6、制度保障。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修订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化条例,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细化奖惩措施。 7、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标准化学科方向,推进标准化学历教育,编制相关教材,鼓励和支持开设国际建筑标准化课程。 《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 3、积极培育发展团体和企业标准。对团体和企业标准制定主体资格,不设行政许可。发布团体和企业标准,不需行政备案。 4、主动公开、积极宣传工程规范和标准。工程规范和政府标准应全文在政府网站公开,免费查阅下载。 6、制度保障。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修订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化条例,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细化奖惩措施。 7、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标准化学科方向,推进标准化学历教育,编制相关教材,鼓励和支持开设国际建筑标准化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