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28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今天小编就将常用标准和设计书中有关通风换气次数的内容摘录出来,供大家参考和使用(具体数据以正式发布文件为准) a)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但在发生事故时,必须保证能提供足够的通风量。事故通风的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宜<12次/h。 6.6.1工作场所的新风应来自室外,新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洁区,新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非空调工作场所人均占用容积20m3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 如所占容积20m3, 应保证人均新风量≧20m3/h。采用空气调节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洁净室的人均新风量应≧40m3/h。 6.4.3事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房间计算体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5次/h(防护区) CO2专用的储存容器间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距地面高度≤0.5m应直通室外,换气次数4次和8次/h(事故)(储存间) 9.2.16医药洁净厂房中散发各类可燃、易爆气体的甲类、乙类生产工序的通风和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5.5.4凡空气中含有易燃或有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其机械通风量应经计算或根据实际操作经验确定,但通风设备选型风量不应小于6 次/h 换气。 5.6.6对于具有自然通风的单层建筑(安装有风帽或天窗) ,可设置送风式事故通风,送风换气次数亦不得低于12次/h。 【免责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等保持中立,所转内容仅用于行业交流;如涉版权问题,请联系后台即可作删除处理】 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