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18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系列解读【十三】1.高层民用建筑应当结合场所特点,分级分类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BWIN,确定承担通信联络、灭火、疏散和救护任务的人员及其职责,明确报警、联络、灭火、疏散等处置程序和措施。对于规模较大或者功能业态复杂,且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或者多个职能部门的高层公共建筑,应当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总预案,各单位或者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场所、功能分区、岗位实际编制专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者现场处置方案(统称分预案)。 2.高层民用建筑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编制分预案的BWIN,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演练或者专项灭火、疏散演练。演练前BWIN,有关单位应当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并进行公告;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评估,并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