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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十二五” 建筑节能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4-06-17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永州市“十二五” 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建筑节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永州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南省 “十二五” 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永州实际,在永州市建筑节能“十一五”工作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建筑节能,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等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建筑用能结构调整和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建设生态小城镇,提高居住品质,促进建筑节能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紧紧围绕“项目带动,转变提升,和谐进步,奋力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实现永州建筑节能的健康发展。

  1、抓好新(改、扩)建筑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到2015年,中心城市新(改、扩)建建筑按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设区城市达到99%;县市和建制镇达到95%以上。

  2、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鼓励在城市规划的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旧城改造区等实施绿色建筑规模化集中示范。从2014年起,各级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非政府投资新建的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和公寓、宿舍等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到10%以上。

  3、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推进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十二五”末期比例达到70%。非政府投资新建的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和公寓、宿舍等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到10%以上。累计建立各类科技节能示范项目50个。

  4、推进产、学、研结合。建成具有一定规模、集约发展的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利用本地资源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

  5、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全面推进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完善省市两级监管平台。加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BWIN官方平台、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限额、超定额加价、能效测评制度实施力度,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BWIN官方平台、高校公共建筑进行能耗监测,促使高耗能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组织实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

  6、引导农民自建房节能。鼓励农民分散建设的居住建筑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引导农房建设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在农村地区,特别是省重点镇,可再生能源示范县以及集中连片示范镇,推广应用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和农房节能技术,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组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7、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实施能耗统计和监管并掌握既有建筑能耗现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并逐步推广。

  建筑节能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长期复杂的系统工作,对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培育节能产业,努力实现永州建筑节能“十二五”期间的跨越发展和科学发展。

  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民用建筑节约能条例》的贯彻实施。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障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必要的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适应当前建筑节能发展要求。各地要根据建筑节能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县、(区、管理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帮扶。加大与发改、财政、经贸、科技、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和研究解决建筑节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并落实建筑节能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内外联动的工作局面。

  2、加快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积极配合市财税部门制定有利于建筑节能的激励政策,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激励政策,将建筑节能的工作业绩作为评选优质工程等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之一;对生产和使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示范项目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落实使用清洁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等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遵循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断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用,促进永州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从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质量监督、房屋预售、竣工验收、物业管理等全过程的建筑节能内容监督及动态管理。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建立健全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市场监管联动机制,确保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标准。鼓励检举揭发各种违反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推广我省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示范文本,规范和提高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资料的编制和实施水平。严格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加强建筑节能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建筑节能实施过程中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实施施工现场、商品房销售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推行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建筑节能工作,如建筑节能日常工作、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绿色照明和新能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将建筑节能工作所需的财政性资金列入同级预算,加强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解缴和使用,确保新型墙材补助基金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推广应用及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光伏发电、建筑节能等试点示范,争取更多资金补助。积极组织申报科技课题,争取项目经费支持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的开发。

  通过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开发的投入,实现节能产品更新换代。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与民间资本投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发、改造。逐步建立完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化发展的经济激励措施,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跟进、社会呼应的良好局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配套政策,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走市场化的道路。

  加大技术创新,为建筑节能提供技术支撑,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建筑节能可持续发展之路。着力解决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在设计和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建筑节能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及其节能配套技术课题研究等,研究分析影响新型墙材、墙体热工性能的因素,提出改善新型墙材、墙体热工性能的技术措施。鼓励开展建筑节能研发咨询服务,充分利用研究开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的三大科技平台,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建筑节能产业。

  1、各县区(管理区)按十二五规划要制订建筑节能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将建筑节能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强化建筑节能管理,将建筑节能纳入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把关、施工许可、按图施工、材料检测和进场把关、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闭合监督管理,并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工程质量大检查内容。做好每一环节的衔接和把关工作,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经过建筑节能审查合格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3、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将建筑节能工程列入工程质量日常监督范畴,提高建筑节能监督水平,完善建筑节能监督报告。监理单位要对进场使用的保温材料、节能产品和设备进行见证取样,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使用。

  4、加强对市场的指导和监管。认真执行《湖南省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推广应用、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指导全市建筑节能技术工程应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节能分部专项验收及验收备案制度,切实保证建筑节能标准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有效执行。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记录不良行为并进行公示,对不按规定予以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加大建筑节能工作的宣贯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提高开发商和广大公众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利用技术人员再教育的阵地加强对节能新技术、新标准的培训力度,把建筑节能培训作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贯彻执行建筑节能的科技水平和能力。组织召开现场会、推介会、座谈会,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开展建筑节能的政策论坛和技术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建筑节能的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

  2、加强交流,提高建筑节能的工作水平。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培养建筑节能所需的各级各类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科技创新人才。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建筑节能试点城市的学习交流,通过产、学、研结合,形成一条科研、开发、设计、施工、生产综合配套的多边合作创新的路子。通过课题开发、技术推广、标准编制、技术交流、工程示范等途径,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科技研发队伍。跟踪资源节约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发展动向,不断提高永州建筑节能的工作水平。

  “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强节能监管和制度建设,推进新建建筑强制实施建筑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推进节能改造工作。抓好已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空调和热水应用。推进绿色建筑和低碳建筑发展。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培养壮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人才队伍。大力开发和推广节能环保型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培育节能产业。

  1、强化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继续推进全市新建建筑各方主体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备案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重点强化施工环节按图施工,确保新建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2、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建设,支持集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为一体、具有适合南方气候特点的建筑节能、城市照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等各类示范工程。

  3、加强新建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和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等环节把关。推广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和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制度。

  1、因地制宜积极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政府办公建筑和条件具备的大型商场、宾馆、医院、高校建筑节能能改造试点,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广建筑围护结构隔热、外遮阳和屋顶绿化技术;推广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用能系统节电及其智能控制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建筑空调、照明和热水制备、提高既有建筑用能系统能源利用效率。

  2、建立业主负责制,加强节能运行管理。建立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建筑物用能系统定期维护、检修的保养制度,及时排除系统故障,保证供能系统运行符合相应标准,切实降低能耗。

  3、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培育一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造条件。

  1、大力推动以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有条件的建筑、住宅小区必须设计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形成浅层地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

  2、继续申报省级示范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抓好已有示范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监管工作,总结示范经验,完善示范技术,在“十一五”基础上,通过试点推进和政策资金扶持,创建一批省级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一是推广东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的经验,二是学习东安县行政中心屋顶光伏并网电站、湖南天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屋顶光伏系统工程、湖南华源集团、恒惠公司等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三是引进扶持光伏产业的发展。支持永州华威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协会微结构物理所的先进技术,建设光伏硅片生产线兆瓦。该产品主要是利用太阳能进行光伏发电。

  3、建立和完善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监督管理机制,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纳入全省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1、积极推进绿色规划。以绿色理念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建立绿色指标体系,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各级规划编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绿色建筑片区示范,开展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和星级评价标识,大力倡导住宅产业化和商品住房全装修,分建筑类别分步骤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从规划、土地出让、立项审查、设计审查、施工监管到竣工验收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加强绿色建筑适宜技术的研发,促进绿色建筑技术的单项示范和集成应用,大力推广绿色施工技术。

  2、发展建筑节能科技创新体系。倡导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等相关重点技术的专项研究与开发,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创新,不断提升永州在建筑节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BWIN官方平台、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绿色照明,推广节能灯具、节能光源、LED照明,办公和商业照明、城市道路照明、公园广场照明、夜景照明等节能技术与产品,推进公共照明节能。推广新型节能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节能型建筑幕墙、门窗和遮阳产品。推广可再生能源、空调通风系统节能、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等技术与设备。发展建筑智能化,推广办公大楼、住宅小区通讯技术和环境智能控制技术。

  4、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编制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建设标准、图集、工法,满足工程建设和技术推广需要。

  1、开展绿色与节能建材的研发推广。组织研发和推广墙体自保温体系、新型节能门窗、环保装修建材、保温隔热材料、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石粉综合利用及绿色建材检测技术等一批新技术、新材料。

  2、着力培育建筑节能产业。积极推进适用于本地区的节能、安全、耐久性能好、综合造价低的节能材料与构件规模化应用,重点扶持自保温节能墙体材料、无机保温砂浆、节能门窗、遮阳、通风、园林绿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光伏发电等产品(构件)的产业化。

  3、加快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服务企业。推动绿色建筑和民用建筑能效评价标识工作。